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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2日

1.加强学习研讨,提高业务素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开展听课评课,督导课堂教学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课评课活动,重点对当年新上岗教师、拟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以及在学校重点工作中需接受听课的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参与学校重点工作中开展的专项集体听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课时,按照教学过程规范,了解教师教学实施情况,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与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形成书面意见,及时反馈。

3.开展教学检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常态监测。开展期初、期末教学常规巡查活动和考风考纪等专项督查活动,并作出具体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和学生上课迟到、提前下课及缺课、旷课等情况。

4.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学校决策。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对学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调研,为学校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每年度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

5.督导教学管理,为提升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言献策。一是对学校和二级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与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二是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并收集师生员工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日常教学督导工作中收集的各种教学信息,深入分析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年度总结报告中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措施等。每学期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参加一次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每年度提交一份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6.参与教务处组织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评选等的咨询、评估、推荐,参与教务处开展的教学竞赛、教案评比、专项教学检查等活动。

7.按时参加教学督导例会,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报送工作材料;定期编印《教学督导简报》。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