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宿州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评建工作方案》(院字〔2022〕30号)、《宿州学院审核评估2024自评自建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教学相关过程材料检查的通知》(校评建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相关过程材料专项督查,具体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核查《关于开展教学相关过程材料检查的通知》(校评建办〔2024〕2号)中附件1-6各二级学院教学档案情况,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考核材料、实践教学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原始教学档案材料的建设情况。
二、督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分成5个督查小组,每组由校领导带队,具体成员由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二级学院部分教研室主任组成。各督查组督查安排见附件1。时间范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5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积极配合。在督查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须全程参与校级层面的督查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如实展示二级学院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工作要说明原因及整改完成时间。
2.重在实效。各督查组要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检查各二级学院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了解原因,明确完成时间,对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现场帮助协调。督查结束后各小组要提交二级学院教学相关过程材料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3.跟踪问责。对工作存在明显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根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督查组将持续开展跟踪督查,学校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相关过程材料专项督查安排表
2.二级学院教学相关过程材料检查情况表
宿州学院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