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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13日 15:39 刘浪王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推动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根据《宿州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办法》(院评字〔2024〕4号),现将我校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度承担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课程包含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实践课、体育课等,考核对象不包含外聘教师)

二、考核内容、办法与程序

见《宿州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办法》(院评字〔2024〕4号)(附件1)

三、领导小组

1.校级本科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艳 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部门负责人

2.二级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人员、督导组组长等为成员的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每自然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师在其教学单位的考核成绩位于前40% (含)的,考核结果为“优秀”﹔位于40%至95%(含)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位于后5%的,经研究后定为“基本合格";以上排名中如有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研究后定为“不合格”。获得教学类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优秀”等级,不占用二级学院指标。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无遗漏、无差错,并结合具体文件要求以及学院考核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XX学院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xyzpc@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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