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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校评字〔2024〕2号)《宿州学院教师评学工作实施办法》(校评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的主体与对象

1.学生评教:评教主体为全体在校学生,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含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外籍教师)。

2.教师评学:评学主体为本学期承担本科专业授课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含辅导员、行政部门兼职教师、外聘教师),评学对象为全校各开课班级学生(毕业班除外)。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及准备工作时间:2025年6月4日—6月11日

2.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9日

三、评价系统及登录方式

评价系统:教学质量保障平台

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zlbz.ahszu.edu.cn:8085,或通过学校官网“智慧宿院”系统登录。

2.手机端:请扫描二维码登录

(使用“智慧宿院”账号密码登录,具体使用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学院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是广大师生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评价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结果真实反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质量,整体推进教学质量提升,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

2.宣传动员及准备工作

(1)做好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日程安排。各二级学院于6月11日前完成宣传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师生。

(2)做好课程评价类型核查。各二级学院于6月8日前完成课程评价类型的核对工作。本次学生评教的课程评价类型共分7种(专业课、公共课、公选课、实验课、实习实训、体育课和不参评),系统已根据教务系统设置了默认的课程评价类型,请根据课程实际上课情况核实修改。若本学期某门课程或实践环节不参与评价(如部分课内实验与理论重复,仅需保留一门),需将相应课程评价类型修改为“不参评”。

(3)做好课程和上课班级信息确认。参评教师于6月8日前登录教学质量保障平台查看并确认本学期上课班级信息及对应的参评学生名单。在此期间,教师可以通过选择小于或等于上课班级人数5%的学生不参与评价结果的量化计算。(在“评教学生设置”页面,点击参评班级后的“设置不参与学生”,点击“操作”栏的“修改”,即可设置学生状态为“不参与”,点击“提交”后,其评价结果将不计入最终评价得分)

注意:①若教师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核对课程相关信息和不予量化学生名单导致漏评或错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②学生评教工作开始后,未通过正常程序调课的教师,不予调整课程设置。

(4)做好对学生的动员和培训。各班辅导员(班主任)于6月4日至11日间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教指标内涵,熟悉网上评教操作流程,确认登录密码,正确认识评教意义,端正评教态度。同时应对学生强调以下四点:

①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学生应认真对待评教工作,本着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价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如果出现代评、乱评、错评、漏评等情况,数据将作无效处理。

②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学生不能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③学生应对本学期学习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评教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查明原因,督促其及时参加评教活动,对拒绝测评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④学生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问卷打分时,需注意系统页面的提示要求,评价总分≥90分的问卷数不得高于该课程评价类型门数的5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系统中显示某同学本学期共有“专业课”7门、“公共课”6门,则该同学在提交问卷时,“专业课”评价总分≥90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公共课”评价总分≥90的不得超过3门。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参评率监测,督促全院应参评师生在评教时段内完成评价任务。原则上实行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全覆盖,最终参评率分学院进行统计,参评率≥95%方为有效。质评处将通过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及时公布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参评率及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二级学院及时整改。

五、评教结果公布及反馈

本学期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结果将于期末考试结束后公布,同时通过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反馈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要根据评教结果进行调查分析与总结,实施教学改进工作,同时,应将评学结果反馈到各个班级。其中,对于学风较差的班级,所在学院负责人应与其辅导员进行专门谈话,了解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有效促进学风建设。

六、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的分析、总结工作,于本学期结束前撰写学生学习质量分析报告(有公共课的学院,报告需分段列出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学生学习质量分析结果),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逸夫楼A60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zpc@163.com。

质评处根据各项数据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和评选优秀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