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积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为二级学院及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做出了贡献。为了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更好地开展下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现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根据《宿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院发规〔2021〕5号)中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模板见附件1、2)。
2.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3),列出主要工作要点。
3.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听课统计表的纸质版(须经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送至质评处(逸夫楼A6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zp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模板)
2.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统计表(模板)
3.宿州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