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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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校评字〔2019〕6号),学校将对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视,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务处、质评处、学工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红艳

副组长:曹稳根  方雪梅  甘守飞  唐永刚

第一组:曹稳根(组长) 徐基贵  汪材印  张勇  陈黎黎(商学院、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第二组:徐公伟(组长)李玉才  王华  李建楼  周冲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

第三组:唐爱华(组长)宁群  黄桂娟  王瑞芳  李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随机巡视组:王红艳  方雪梅  甘守飞  唐永刚

二、有关要求

1.巡视时间为202422835日,除了228日(星期)必须上午8:05前到达所巡视学院外,其他巡视时间各组成员自行安排;人员具体分工由各组组长安排。

2.各巡视小组在22835日内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检查各学院开展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案检查情况,新引进教师的课前指导工作情况;每到一个二级学院巡视时,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5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质评处质评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质评处  教务处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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