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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教学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校评字〔2019〕6号),学校将对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视,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务处、质评处、学工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亮

副组长:曹稳根 王红艳 方雪梅 李月云

第一组:曹稳根(组长) 徐基贵 汪材印 张勇 陈黎黎(商学院、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第二组:徐公伟(组长)李玉才 王华 李建楼 周冲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

第三组:唐爱华(组长)宁群 黄桂娟 王瑞芳 李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随机巡视组:李亮 王红艳 方雪梅 李月云

二、有关要求

1.巡视时间为2023年9月4—9月8日,除了9月4日(星期一)必须上午8:05前到达所巡视学院外,其他巡视时间各组成员自行安排;人员具体分工由各组组长安排。

2.各巡视小组在9月4—9月8日内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检查各学院开展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案检查情况,新引进教师的课前指导工作情况;每到一个二级学院巡视时,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5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质评处,质评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工部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