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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校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2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有关要求,全面了解我校2021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在校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调查对象为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二、调查时间

问卷调查所涉及的教学时段: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问卷调查实施时段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6日。

三、调查组织及实施

1.本次在校生满意度调查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组织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在统一时段内利用网络完成问卷调查,具体操作流程为:

第一步:学生打开宿州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宿州学院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1.86.128.194/suzxyjw/),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教学评价”子系统,进入页面后点击菜单“提交满意度调查”,进入问卷调查页面,显示问卷时间和主题等信息;

第三步:点击“未评价”按钮,在弹出的问卷具体内容页面中,依次逐一评价,完成所有项目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学生满意度调查任务。

2.本次在校生满意度调查数据将直接用于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一名满意度调查员专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杜绝学生之间代替或不参加问卷调查等现象,最终参与率≥95%且≤100%方为有效。满意度调查员名单(电子版)请于2月25日前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szxypjb@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地完成问卷调查内容。

2.问卷调查结果将于学校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需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进行调查分析与总结,撰写调查报告,实施教学改进工作。纸质版的调查分析报告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给发展规划处(逸夫楼A6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pjb@163.com。

发展规划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