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宿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经学校及教学质量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聘任2021-2022学年度宿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个二级学院拟推荐一名学生,填写《宿州学院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2021年9月3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条件
1.被聘任的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学习部长担任,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学生会的其他学生干部中聘任;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处事公正;
3.热心为学院和班级同学服务,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并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并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时间
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聘期为一学年(2021-2022学年)。
三、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1.主动与教学质量管理部门、任课教师沟通,广泛搜集教学信息和教学管理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
2.及时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包括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及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语言表达、板书、教学手段、教学水平、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师在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设计等)环节中对学生的组织指导、实践准备、设计、操作(技能)演示、指导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专业课程的设置、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的监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同学传达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和通知等。
4.及时反映学生的学风状况,包括学习目的、学习纪律、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内容。
5.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对教学活动中的突发问题(如教师没来上课或迟到、早退,教学设备出现故障等),应尽快向二级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7.协助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以及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监测和管理工作。
四、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宿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及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学年度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每一位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宿州学院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发展规划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