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依据《关于加强期末教学管理与考试管理的通知》安排,学校于6月28日-7月4日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工作安排
1.学校期末考试巡视组由全体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各二级学院选派人员组成,巡视分组及成员名单如下表:
具体安排见《宿州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由各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巡视本单位的考试。
3.随机巡视组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二、巡视组工作职责
1.学校巡视组职责
(1)巡视组负责期末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评价以及考试违规的处理等工作,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除了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有关条款扣分外,还要立即报质评处、教务处,由质评处、教务处按章当即作出处理并通报。
(2)巡考员在巡视时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见附件2)给各二级学院一定数量的考场打分,巡考结束后及时将巡视结果交到质评处办公室。质评处结合全国四六级大学英语考试和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场记录情况,综合评选出六个校级考风考纪先进单位(文科、理工科各三个)。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
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三、考前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考试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宿州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宿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组织学生学习《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形成“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全校学生中建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良好考试风气。
附件:1.宿州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
2.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工部 团委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