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11〕34号),学校将对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视,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工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英彦
副组长:李 鸿 唐爱华 孙增响
第一组:蔡红(组长) 蒋瑞光 杨钰侠 吴孝银 胡永近(商学院、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第二组:陈浩(组长) 张雪涛 钱富新 郑思亭 孙龙辉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第三组:彭振生(组长) 黄淑玲 钱玉梅 张素枝 陈松 (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随机巡视组:张英彦 李 鸿 唐爱华 孙增响
二、有关要求
1.巡视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22日、25日、26日、27日,除了2月21日(星期四)必须上午8:05前到达所巡视学院外,其他巡视时间各组成员自行安排。
2.各巡视小组在开学第一周(2月21-27日)内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每到一个二级学院巡视时,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5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校园网上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期初用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工部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