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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撰写《宿州学院2018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各有关部门及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2018784号)文件精神,20181226日前将学校2018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现将年度报告撰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内容

撰写内容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2018784号)为依据。

二、任务分解

宿州学院2018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任务分解表

说明: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撰写以上有关内容。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上分工,按时完成相应部分任务的撰写工作。务必于20181212号下午5:00前将本单位负责撰写的内容发到质评处邮箱(szxypjb@163.com)。

2.质评处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统稿,上校长办公会并在校网上公示后,1226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