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2018〕784号)文件精神,2018年12月26日前将学校2018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现将年度报告撰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内容
撰写内容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2018〕784号)为依据。
二、任务分解
宿州学院2018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任务分解表
说明: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撰写以上有关内容。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上分工,按时完成相应部分任务的撰写工作。务必于2018年12月12号下午5:00前将本单位负责撰写的内容发到质评处邮箱(szxypjb@163.com)。
2.质评处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统稿,上校长办公会并在校网上公示后,12月26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