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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评议会的通知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宿州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评字〔20174号)、《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审核要素自评综述报告的通知》(质评处发〔201725号)、《宿州学院2018年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校评字〔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经学校研究定于10月下旬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评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单位

主要汇报单位为: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质评处、财务处、国资处、发规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图书馆。汇报人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顺序按照上述顺序开展。

请其他职能部门于1019日前把涉及本部门的审核评估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质评处。

二、汇报形式

1.各汇报单位以PPT演示的形式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集中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2.各汇报单位会前提供审核要素自评综述报告、引导性问题解答和支撑材料目录纸质版给质评处,会上供专家审阅。

3.汇报单位汇报后,由校内外专家点评。

三、汇报内容

1.审核要素自评综述报告撰写情况。

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及字数是否符合宿州学院审核评估自评综述报告中的相关要求;问题描述、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等内容;对引导性问题的解答情况。

2.支撑材料目录完成情况。

说明负责审核要点数目、完成多少审核要点的支撑材料目录。

3.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

四、参加人员

校领导、校外专家、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评报告和特色项目专项工作组成员、质评处全体人员。

五、评分办法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外专家组成的检查组,根据汇报单位汇报情况和提交的自评综述报告、引导性问题解答和支撑材料目录情况等材料进行评分,结果由质评处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

2.评分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考核评优的依据。

六、相关要求

1.各汇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实事求是介绍本部门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明晰下一步工作思路。

2.各汇报单位于1019日下午5:00前将PPT、自评报告、引导性问题解答、支撑材料目录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xypjb@163.com),并将自评报告、引导性问题解答、支撑材料目录纸质稿交质评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

3.各汇报单位依据专家反馈意见,于会后一周内将整改结果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到质评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xyp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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