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校教字〔2011〕43号),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评教的主体与对象
1.评教主体:全校在校学生(不含毕业班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宣传动员时间:2018年6月19日—24日。
2.学生网上评教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1日。具体时间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评教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3.学生评教结果数据整理、发布、分析时间: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后,质评处公布电子版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便于教师假期拟定教学改进计划。下学期开学初质评处统一打印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并装订成册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分析、总结工作,撰写本次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分析报告报送至质评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
三、网上评教的组织实施
1.评教形式: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组织各班全体同学同时在机房用电脑(或在班级教室用手机)集中进行网上评教。
2.评教地点:采用机房集中评教的具体地点根据各二级学院提出需求后由质评处统筹安排;采用手机集中评教的具体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3.评教操作流程:第一步:学生打开宿州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11.86.128.141/jwweb/),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陆;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网上评教;
第三步: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
第四步:在打开的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点击各未评课程对应的未评,对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返回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再对其他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直至完成。
4.网络服务:学生网上评教期间,学校网络中心负责用于学生评教机房的网络开通与维护;各二级学院需指定一名院评教管理员提前检测本单位评教地点的网络情况,确保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正常开展。
5.评教监控:学生评教期间,质评处将随时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公布各二级学院参评率及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各二级学院及时整改。
四、评教要求
1.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以班级为单位在本单位指定的教室集中进行,不得零散评教。为确保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人指导此项工作,使评教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2.各二级学院在评教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做好学生网上评教日程安排。2018年6月21日前,将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日程安排表》(见附件一)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质评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zxypjb@163.com,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落实到每位学生。
(2)做好参评教师及课程信息确认。通知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教师本人职称、本学期承担的课程和指导环节、上课学生人数等信息。6月24日前将《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教师教学相关信息核对签名表》(见附件二)报送至质评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
(注意:①若教师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核对教学相关信息导致漏评或错评,由教师个人承担后果。②学生网上评教开始后,没有通过正常程序而自行调课的教师,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一概不予调整。)
(3)做好对学生的动员和培训。各班辅导员(班主任)需于2018年6月19日—24日之间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评教指标内涵,熟悉网上评教操作流程,做好登录密码确认工作,正确认识评教意义,端正评教态度。同时对学生强调下列三点:
①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价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本着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如果出现代评、乱评(给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部项目打满分或打不及格分)、错评、漏评等情况,数据将作无效处理,有关学生将不能使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查阅成绩等。
②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③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各二级学院对未及时上网评教的学生,应掌握动态,查明原因,督促其及时参加评教活动,对拒绝测评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评教时段结束后,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将不再开放。
3.评教时各二级学院评教管理员需联系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在相应教室组织并指导本班学生集中进行网上评教;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统计参评学生数、维持测评秩序、填写《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三)。评教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及时将学生网上评教情况记录表报送至质评处(逸夫楼A606办公室)。
4.做好学生参评率的监测与统计,督促全院学生在评教时段内完成评教任务。学生评教原则上要求各教学班所有学生都参加评教,最终参评率≥95%且≤100%方为有效评教。
附件:1.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日程安排表
2.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教师教学相关信息核对签名表
3.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情况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