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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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5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1134号),学校将对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视,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工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长:蔡之让

副组长:李鸿 唐爱华 孙增响

第一组: 蔡红(组长) 陈浩  钱富新 蒋瑞光 张素枝   胡永近(工科楼、实验楼)

第二组:彭振生(组长) 黄淑玲 杨钰侠 卓馨  董全德   孙龙辉(教学楼、逸夫楼)

第三组:方雪梅(组长)  张雪涛 郑思亭  钱玉梅 吴孝银 陈 松(体育楼、艺术楼)

随机巡视组:蔡之让 李鸿 唐爱华 孙增响

二、有关要求

1.巡视时间为2018226日—32日,除了226日(星期一)必须上午805前到达所巡视学院外,其他巡视时间各组成员自行安排。

2.各巡视小组在一周内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每到一个二级学院巡视时,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5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质评处,质评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校园网上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期初用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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