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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征稿函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7日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教育督导决策参考》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该参考报送给国务院领导、教育部党组成员、教育部各司局以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在教育战线具有较大影响。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15日下发《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征稿函》,函中宿州学院被列为征稿的高校之一。为宣传我校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举措、经验和做法,现将征稿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围绕我校重要的改革实践(如内部质量提升、教学督导、学生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就改革的具体做法撰写1500字左右的经验材料。

2.各单位有合适的稿件就随时报送,篇数不限,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和联系方式。

3.稿件由质评处汇总审核后报送给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征稿邮箱。

4.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踊跃撰写并报送。联系人:李金莲,联系电话:2875526,电子邮箱:szxyzpc@163.com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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