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评处发〔2017〕3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行事历安排,学校于本学期第十六至十七周开展“2017年度宿州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及分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目的:全面了解我校2017年度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2.调查对象:各学院全体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不含外聘教师)。
3.调查方法:为保证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采用普查法,2017年度在岗工作半年及以上的老师都要填写《宿州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1)。
4.问卷调查所涉及的教学时段: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7日)。
5.问卷调查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28日。
6.调查要求:在教师填写问卷的基础上,二级学院做出统计分析,填写《宿州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分析表》(见附件2),撰写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并将负责此次问卷调查的教师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问卷调查工作结束后将纸质版的调查分析报告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逸夫楼A4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pjb@163.com。
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表
2.宿州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分析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