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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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2日

质评处发〔2017〕3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11〕34号),学校将对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视,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学生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之让

副组长:李 鸿 唐爱华 孙增响

第一组:陈 浩(组长)黄 凯 鄢化志 郑思亭(工科楼、实验楼)

第二组:郭焕银(组长) 钱富新 彭振生 蒋瑞光(教学楼、逸夫楼)

第三组:方雪梅(组长) 黄淑玲 单光华 丁雪红 (体育楼、艺术楼)

随机巡视组:蔡之让 李 鸿 唐爱华 孙增响

二、有关要求

1.巡视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7日,除了2月13日(星期一)必须上午8:05前到达所巡视学院外,其他巡视时间各组成员自行安排。

2.各巡视小组在一周内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每到一个二级学院巡视时,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4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质评处,质评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校园网上通报。

4.校教学督导委员除了巡视外需结合上学期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反映的问题开展随堂听课活动,听课后集中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期初用表).doc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生处

2017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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