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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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前九周结束课程的毕业班网上评教…
发布人:质评处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质评处发〔2017〕26号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我校有些毕业班级将在第九周结束课程教学工作,为有效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请有关二级学院及时组织这些班级的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网上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结束毕业班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安排

1.组织方式

本次评教,在校的毕业班级所有学生必须在学校指定的机房集中网评或学院专业教室集中采用手机评教;学生外出实践(实习、实训等)的毕业班级,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每位学生,在规定时段内登陆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异地网上评教。

2.测评时段和地点

测评时段为2017年10月21日—11月20日。采用手机集中评教的教学单位,其具体评教日程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采用机房集中评教的教学单位具体评教地点由质评处另行通知。异地评教的学生自找网络进行测评,地点不限。

3.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第一步:学生打开宿州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11.86.128.141/jwweb/,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陆(若密码遗忘,请找所在学院评教管理员联系教学秘书将密码重新初始化,再重置密码);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网上评教

第三步: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

第四步:在打开的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点击各未评课程对应的未评,对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返回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再对其他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直至完成。

三、评教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使学生了解网上评教指标的内涵,正确认识学生网上评教的意义,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确保评教结果的客观有效性。

2.各二级学院须严格要求每一位毕业班学生本人亲自登陆宿州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对其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学生要本着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本学期所学课程类型及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独立自主地完成网上评教。若给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部项目打满分或打不及格分,则测评无效,应予重测。

3.各二级学院应在规定评教时段内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参评班级的学生、统计学生数、维持测评秩序等,杜绝学生漏评、代评。学生网上评教原则上要求授课班级的所有学生都要进行评教,最终参评率≥95%方为有效评教。

4.各二级学院需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送期中学生网上评教日程安排表(见附件)纸质版至质评处(逸夫楼A422)办公室。

附件:二级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生网上评教日程安排表.xls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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